江西省工信廳:關于做好2026年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申報和復核工作的通知
來源:高新院 achie.org 日期:2026-05-09 點擊:次
關于做好2026年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申報和復核工作的通知
各設區市工信局(中小企業服務局)、贛江新區經發局:
根據《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辦法》(工信部企業〔2026〕2號,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期啟動2026年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,現將《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6年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廳企業函〔2026〕117號,附件1)轉至各地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對象與條件
1.新申報企業:滿足《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辦法》(工信部企業〔2026〕2號)中關于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認定標準的有效期內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,可自主申報第八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。
2.復核企業:滿足《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暫行辦法》(工信部企業〔2022〕63號)中關于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認定標準的2023年認定和復核通過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,可提出復核申請(近兩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低于5%、其他條件符合的,可動員企業申請復核)。
二、申報方式與材料要求
1.符合申報要求的企業可在2026年5月25日前,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(http://zjtx.miit.gov.cn)進行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申請或復核,按要求填報上傳有關材料。企業打印或線下填寫“第八批專精特新‘小巨人’企業申請書”(附件2)或“2023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‘小巨人’企業復核申請書”(附件3),并按要求提供佐證材料(附件6),于5月27日前報送至所在設區市或贛江新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。線下與線上數據應保持一致。
2.企業提供的2025年度審計報告,應為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(http://acc.mof.gov.cn)完成報備后的已賦碼電子原件。并提醒會計師事務所將主營業務收入、主營業務成本兩項指標納入審計報告。
3.企業無需提供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細分市場占有率證明或說明、國內發明專利證書(涉及集成電路設計布圖等其他I類知識產權的,仍需提供)等佐證材料。
4.請各地逐級對企業上報材料進行審核,期間可根據工作需要聯系企業補充上傳佐證材料,并于6月5日前線上提交審核意見,將紙質資料匯總報送至省工信廳,材料由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代收。同時將相關表格及企業材料電子版發至指定郵箱,逾期申報不予受理。紙質資料包括:加蓋公章的推薦文件、第八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推薦匯總表(一份)、2023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(一份)、第八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申請書(一份)、2023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復核申請書(一份)、申請書及佐證材料合訂本(一式二份)。上述材料應加蓋企業公章及設區市、贛江新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公章。對于2023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,不推薦復核的,設區市、贛江新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在推薦文件中一并說明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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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工作要求
請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抓緊統籌做好相關工作安排,積極發動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或復核,并切實為本區域申請企業提供全覆蓋的免費咨詢輔導服務,防范不良中介違規介入申報謀利。各地及企業對“小巨人”申報政策有疑問的,可觀看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(http://zjtx.miit.gov.cn)提供的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申請政策解讀視頻(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官微予以轉載)。各地主管部門應堅持嚴標準、嚴把關,對企業申請資料進行初審和實地抽查,確保所推薦企業符合申報要求。
附件
1.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6年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
2.第八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申請書
3.2023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復核申請書
4.第八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推薦匯總表
5.2023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復核情況匯總表
6.佐證材料參考清單
7.各設區市、贛江新區咨詢電話
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
2026年4月24日

